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約僱人員(秘書室助理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4/28
有效期間
115/04/28 ~ 115/05/04
職務列等
4等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或同等學歷。
(二) 具政府公務機關工作經驗尤佳(公文書寫及計畫擅寫能力)。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所列各款不得任用之情事。
(四) 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良好溝通協調及吃苦耐勞者。
(五) 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電腦文書作業系統(Word、Excel、Power Point、Outlook)。
工作項目
(一) 辦理本局採購發包、基金、行政罰鍰等業務。
(二) 協助辦理議會等業務。
(三)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需配合加班及業務調整。
聯絡方式
(一)應附資料: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須附照片,並填寫基本資料、工作經歷、自傳、填表人欄位須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專長證照影本或相關職務經驗之證明文件。
(二)以上資料影本,請以A4紙規格依序裝訂,以郵戳為憑方式報名,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秘書室約僱人員(助理員職務代理人)」,並加註白天聯絡電話或行動電話。於115年5月4日前逕寄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秘書室(407662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2段588號)(04-22289111轉65681 聯絡人:鄭小姐),逾期恕不受理。
(三)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局將擇優舉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應徵資料亦不退還。
(四)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及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五) 本案面試平均分數未達80分者,不擇定候補人員。
*核薪方式:月薪34,775元(含勞、健保)
*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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