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

科長

公告日期
115/04/28
有效期間
115/04/28 ~ 115/05/07
職務列等
薦任第9職等
職系
會計審計
人員區分
主計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職務列等最高為薦任第9職等非主辦(管)、最高為薦任第8職等,或與上開職務列等及性質相當,且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二、熟諳主計法規、政府採購法等法令規定。 三、富溝通協調及領導等能力。
工作項目
辦理內部審核、決算及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無須郵寄紙本資料。請確實至eCPA人事服務網/「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核對個人資料正確性(主計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須登錄於獎懲欄位,語言能力測驗合格並領有證書,須登錄於專長欄位;個人資料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登打簡要自述。請於公告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並請同步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功能。 二、報名上傳資料: (一)「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 (二)經主計總處認證之專業訓練,時數將以1.5倍計算,請至eBAS下載現職及同序列職務期間之訓練資料,於報名時上傳PDF檔,其他無關專業訓練認證部分的資料,請勿檢送,以避免造成計算困難。 三、初審合格者,就符合資格條件之基本選項、工作績效項下之「考績(成)」、「獎懲」、「重大殊榮」、「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及職務適任性項下之「語言能力」、「職務歷練」與「職務訓練及進修」項目之分數,評選第4序列及第5序列積分較高各5人進行面試。另得擇優增列候補1名,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應徵人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 五、本案聯絡人:(02)23206675林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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