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觀光局

科員

公告日期
115/04/28
有效期間
115/04/28 ~ 115/05/08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經建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以下條件均須符合: 一、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三、現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且經銓敘部銓審經建行政職系資格有案,或具經建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四、個性積極、認真,具採購人員資格者尤佳。 五、有辦理過推廣活動行銷企劃執行之經驗者尤佳。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以及無性侵害、性騷擾及妨礙性自主等犯罪紀錄,且無尚在調查階段或已遭提起公訴之情事。 七、具備汽車駕照並能獨立駕駛車輛出差者。 ※本職缺為預估缺,自115年7月10日後始可進用。
工作項目
一、綜整本市觀光行銷規劃及執行、高雄旅遊網維運案、社群經營與網路行銷專案。 二、辦理國內外旅展及觀光推廣活動。 三、辦理多元觀光主題行銷活動。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本職缺採用線上報名方式,請檢附下列資料,於報名截止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確認相關簡歷及履歷資料內容無誤(自傳不得空白),再點選【應徵職缺】,並同意授權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恕不接受傳真或紙本報名,另請於線上報名時併送本局報名表(請詳閱並簽名)及相關證明文件掃瞄檔,表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一)繳交觀光局甄選報名表1份(電子檔如附件或瀏覽器搜尋「高雄旅遊網」上方頁籤「行政網」→「公告資訊」→「徵才公告」處下載,並務必註明應徵職務職稱)。 (二)公務人員履歷表1份(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最新之直式橫書履歷表格式,內容須完整,自傳請務必填寫並簽名,須具日間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 (三)具資格條件之相關證明文件(附①現職派令、②現職銓敘部審定函、③最高學歷畢業證書、④考試及格證書、⑤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等。以上證明文件影本均須註記「影本與正本無訛」,經本人親自簽章後,依序排列裝訂整齊)。 (四)資格條件經本局審查合格者,另擇優以電話通知參加面試。 其他注意事項: 一、面試成績總分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二、請詳閱甄選報名表內具結事項(如附檔)後,請親筆簽名。 三、甄選錄取人員所送個人證件如有偽造、變造,經發現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四、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資格不合者恕不退件,未錄取者亦不通知。 五、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 六、增列候補人員數名(2名內),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本機關再次出缺,得由本次候補人員遞補錄取。 七、本職缺啟用現職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現職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聯絡電話:07-7995678轉1572(人事室蔡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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