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國華國民中學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4/28
有效期間
115/04/28 ~ 115/05/04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3
工作地點
宜蘭縣
條件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二)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三)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工作經驗者。 (四)具基本文書處理、資訊處理能力(word、excel、internet)。
工作項目
(一)協助辦理學務處相關行政工作。 (二)辦理學生差勤及各項活動及獎懲登記等。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03-9513062轉701毛主任或702林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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