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助理員
公告日期
115/04/28
有效期間
115/04/28 ~ 115/05/04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財稅金融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一、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所定情事。
二、本職務預計115年8月18日出缺,過調時需無限制調任情事。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及15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不得任用或其他依法令限制任用資格之情形。
工作項目
國稅稽徵業務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採線上報名方式遞件(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
(一) 本職缺應徵作業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自傳),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履歷表電話聯絡資訊請更新正確,另請撰寫簡要自述,完成授權同意開放調閱履歷資料,並將下列證明文件全數上傳該系統。
(二) 應檢附證明文件如下:
1.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 現職派令影本
4. 最近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5.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二、初審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談。(初審不合格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電話:(03)3396511分機702王小姐,若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03-3396511分機203綜所稅課張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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