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約聘社會工作員(C030474)
公告日期
115/04/28
有效期間
115/04/28 ~ 115/05/08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宜蘭縣
條件資格
(一)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1、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
2、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
(二)未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規定之各項情事者。
(三)熟諳行政業務及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LibreOffice等)、公文書寫及計畫撰寫能力且具有溝通協調能力者尤佳。
(四)具機車駕照或小客車汽車駕照,且能獨自公路駕駛。
(五)如具身心障礙證明且能適任者,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一)辦理身心障礙者需求評估業務。
(二)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每月薪酬:
1、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月酬4萬2,742元+每月700元風險工作費;符合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且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月酬4萬5,052元+每月700元風險工作費;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月酬4萬5,052元+每月700元風險工作費。
2、聘用期間:視各該年度聘僱計畫及成績考核一年一聘僱。
(二)意者請依序檢具下列資料各1份,並以A4格式裝訂整齊:1.公務人員履歷表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駕照影本4.相關學歷畢業證書及其他證照影本5.工作經驗證明文件,於115年5月8日前(郵戳為憑)掛號逕寄宜蘭縣政府衛生局人事室洪主任收(地址:宜蘭縣宜蘭市女中路二段287號),封面請註明「約聘社會工作員(C030474)」。
(三)另請至宜蘭縣政府衛生局網站首頁/徵才專區/(欲應徵之職缺)下載應徵名冊填列資料後,E-mail至[email protected]。
(四)本次甄選正取1名,另依甄試成績擇優備取,並得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連絡電話:(03)9322634分機1428洪主任(人事室收件),如對資格條件或工作項目有疑義者,請洽宜蘭縣長期照護服務管理所電話(03)9359990分機3250林督導員。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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