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移民署
內政部移民署佐理員
公告日期
115/04/28
有效期間
115/04/28 ~ 115/05/06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一、 具有國內外大學(學院)以上畢業,資通訊等相關系所尤佳。
二、 具伺服器、網路管理等工作經驗或證照者尤佳。
三、 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
四、 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不得應徵本職務。
工作項目
一、資訊機房營運值班作業等相關事宜。
二、資訊設備巡檢及異常事件通報處理作業等相關事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表至本署網站首頁(https://www.immigration.gov.tw)徵才專區,移民資訊組佐理員公開甄選作業內下載附件檔之「佐理員報名表」,填妥後將Calc電子檔於115年5月6日前寄至[email protected],檢具相關證件,於115年5月6日前紙本掛號郵寄本署(100臺北市廣州街15號8樓)人事室編制任免科姚小姐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移民資訊組佐理員(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不合格者不退件)。
二、聯絡電話:02-23889393分機2875人事室姚小姐,傳真:02-23816804;工作內容請電洽:02-23889393分機1060周小姐。
三、檢附資料:
(一) 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二) 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單位、職稱及日夜間聯絡電話。
(三) 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附照片),並請於自傳內詳述相關工作經歷及年資。
(四)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須完成駐外單位驗證並附中文譯本);如無大學(學院)以上畢業證書,逕視為資格不符。
(五) 資通訊相關證照、曾任公務機關服務證明或語言檢定證明等資料影本。
四、擇優依錄取名額之3至5倍人數,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面談。
五、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敬請見諒;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六、本次甄審正取1名外,另得視結果擇優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七、錄取人員進用後,應同意接受本署為應業務需要,所為工作地點、內容之調派相關措施,無意願者請勿報名。
八、月薪報酬280薪點起敘,折合金額新臺幣38,948元。
九、本署加班費支給管制要點,如因業務特性或工作性質特殊,經專案簽准每月報支加班費,最高新臺幣19,000元,依當月實際加班情形支領。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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