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28
有效期間
115/04/28 ~ 115/05/05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學歷/檢定要求
1.中華民國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院校畢業,具大專以上學歷。
2.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及基本office軟體操作。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情事者。
徵才條件
1.本職缺職代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公職社工師類科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約115年12月中旬) 。
2.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第5點規定僱用職務代理人辦理。
3.案內擬僱用之僱用人員,應於僱用期限屆滿或僱用原因消失後,無條件解僱。
4.薪資:38,948。
5.本局之徵才、育才及留才等人事服務,均遵照相關規定辦理,不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
6.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工作項目
1.辦理本中心家庭暴力及性侵害保護相關行政庶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若有疑問請洽周小姐,聯絡電話:02-89653359#2432。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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