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
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科員
公告日期
115/04/28
有效期間
115/04/28 ~ 115/05/05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人事行政
人員區分
人事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1.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高考三級等相當考試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2.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 關係條例第9條之1、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之一者。
4.具公立醫療機構人事資歷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
符合資格並有意調任者,請於115年5月5日(星期二)前至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 「我的簡
歷」及「我的履歷」(須附自傳,請於公務人員資料服務網之「簡要自述維護」頁籤填寫)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
履歷資料。
※請於職缺應徵系統「上傳」下列資料:
1.現職派令。 2.最近1份銓敘審定函。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4.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以上文件請整合成一個PDF檔上傳。)
二、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甄選方式:符合初審條件者,將擇優另行通知面試。
四、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經甄選錄取者,除公告本院網頁外,並電話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員任免遷調相關規定辦理相關事宜。
五、聯絡人: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人事室陳小姐,聯絡電話:(03)3698553轉1203。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科員
115/01/28 ~ 115/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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