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市場處

技士

公告日期
115/04/28
有效期間
115/04/28 ~ 115/05/12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土木工程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南市
條件資格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以上及格,現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並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三)具公文製作能力並熟稔office電腦軟體作業者尤佳。 (四)具汽車駕駛執照、採購證照或品管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市場工程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聯絡方式
必備資料: 1.應檢具證件:(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書(3)最近銓敘審定函及派令(4)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以上均為影本(5)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 2.意者請至本府人事處全球資訊http://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徵才公告/點選「臺南市市場處/技士/詳文/我要報名」,完成基本資料填寫並需上傳應檢附證明文件。應徵者並請於115年5月12前完成上述程序,始完成報名程序,未依限完成者或證件檢具不齊者,不予受理。(人事室電話06-2796269轉152賴小姐) 3.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除正取1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2名,期間為五個月。 4.為落實低碳城市願景,參加面試時請善加利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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