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立民雄國民中學
嘉義縣立民雄國民中學幹事
公告日期
115/04/29
有效期間
115/04/29 ~ 115/05/06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嘉義縣
條件資格
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形、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與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現職公務人員。
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品性端正,具服務熱忱,並能配合學校職務分配及調整。
工作項目
(一)校園環境維護與管理:校園安全巡查、環境綠美化
(二)營建與設備修繕:修繕、工程監造。
(三)採購業務:庶務採購、招標作業、零用金核銷。
(四)校園安全與庶務支援:工友及臨時人員管理、校園安全。
(五)能源與公務車管理:水電電信費用管控、公務車相關。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意者請於115年5月6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簡歷不得空白並需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上傳資料應包含下列(請寫上與正本相符並簽章及依序排列掃描並合併成1個PDF檔案):
1.現職派令
2.最近一次銓敘部銓敘審定函
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4.考試及格證書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6.如有英語檢定考試或具其他專長證照及身心障礙手冊者,請檢附佐證資料(無則免附)
7.切結書及具結書共4份(請於下方「職缺相關附件」處下載使用)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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