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苓雅國民中學

組長

公告日期
115/04/29
有效期間
115/04/29 ~ 115/05/05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高雄市
地址
高雄市立苓雅國民中學總務處(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176號) 報名方式: 1.本職缺採行【線上報名】,不受理其他報名方式,請於報名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請上傳照片,每筆資料內容需完整,簡要自述不可空白,及註明聯絡電話)內容無誤,再點選「應徵職缺」,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校調閱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2.請將3.所述報名資料(須為A4格式,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且「經本人親自簽名」),「依序」掃描為一個PDF檔(限10M以內),於「我的應徵」上傳,並於公告期限內填報簡要資歷表google表單(https://forms.gle/8y4pm63ZVQWG52EUA),以上未完成者,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 3.報名資料:(請至本校網站首頁/校園公告下載,網址:https://www.lyjh.kh.edu.tw/index.php?WebID=183) (1) 報名表(請注意已貼妥脫帽半身照片,且表末本人已親自簽名) (2) 自傳、切結書 (3)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於同一面) (4) 現職派令 (5)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 現職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或得相互調任職系之銓審函) (7)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或委升薦訓練(考試)證書 (8)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持國外學歷證件者,應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並檢附中文譯本及經駐外單位驗證屬實之證明)。 (9) 政府採購專業證照 (10) 其他(無則免附):如身心障礙證明文件、語言能力檢定證明文件、資訊相關證照或與本職缺職務相關之訓練證明文件等。 甄選方式: 1.第一階段資格審查:就上傳資料經審查資格不符合者,不予受理報名;經錄取後發現所附證件有虛偽不實,或有不得任用之情事者,取消錄取資格,經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第二階段甄試,名單及時間地點另行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系統個別通知,餘不再另行通知,請自行留意信件及依限回復。 2.第二階段甄試項目:甄選成績未達70分不予錄取。 面試100%::每人10分鐘為原則(視報名人數調整), 依本校報名收件之順序依序進行,不另行抽籤。依對採購法熟悉程度、溝通、表達能力、服務熱忱、工作經驗及理念、處理能力、是否有相關證照等項評分。
條件資格
1.曾辦理採購業務者尤佳。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3.具學校行政知能,熟悉文書編輯(Word、Excel等)、網路操作應用及公文文書處理能力,並能配合校務需求。 4.負責盡職,具協調溝通、分析判斷能力及高度服務熱忱,注重行政倫理及團隊合作,持彈性開放態度願意採納多方意見並主動學習新知。
工作項目
事務行政、職工管理、營繕工程、財物、勞務採購、政府採購法、美化綠化業務、其他上級交辦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請於上班時間電洽人事室07-3353307分機510;本職缺工作內容,請洽總務處07-3353307分機310。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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