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桃園分署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桃園分署聘用技術師
公告日期
115/04/29
有效期間
115/04/29 ~ 115/05/08
職務列等
聘用六等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具畜牧獸醫或農業相關經歷者尤佳。
三、身心障礙人員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動物檢疫案件資料登打、核對等文書處理業務。
二、協辦動物防檢疫相關行政事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職務代理期間: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之前1日止(預定至117年3月,被代理人 提前復職即應解聘)。
二、代理期間薪資:月酬標準328薪點(折合金額45,624元)。
三、請檢具下列文件影本,於115年5月8日前以掛號寄送(郵戳為憑),或於當日下午5時前送達本分署(337041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25號人事室),並於信封註明應徵動物健康科聘用技術師: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含自傳並請簽名,格式請至銓敘部網頁下載)。
(二)學經歷證件影本(畢業證書、經歷證明等)。
(三)身心障礙證明文件。
(四)其他能力證明文件影本(語言檢定證明等)。
四、聯絡人及電話:人事室鍾先生、電話:03-3982663#151。
五、所送資料均不予退件或函復,故請勿寄送證件正本。
※資格符合者擇優面談,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電話通知。
※本分署甄審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不接受請託關說。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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