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局雲嘉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29
有效期間
115/04/29 ~ 115/05/06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嘉義市
條件資格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依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 4.不得有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之情事(含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情形)。 5.熟諳電腦文書處理(word及excel)作業。
工作項目
辦理綜合行政等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業務。
聯絡方式
一、方式:採電子郵件報名,請詳填報名表件【報名簡表及報名履歷表請至本分局網站首頁/公告區下載】並按以下程序完成報名: 1.繕打報名簡表後e-mail至[email protected]信箱(e-mail主旨請註明”報名約僱職務代理人員甄試”,報名簡表請以應考人姓名存檔,例如:王小明.xls)。 2.檢附以下證件: (1)報名履歷表(表內各欄請詳細填寫,國民身分證影本及相片請黏貼於規定處,不得遺漏)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以上文件請掃描以A4紙張大小排列整齊於115年5月6日前e-mail至[email protected]信箱,資格不符者履歷資料恕不退還及通知。 二、僱用期間:115年5月4日(或實際報到日)起至至115年8月17日止。被代理之請假人員如提前銷假或其他代理原因消滅情形,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待遇及福利: 1.四等約僱人員250薪點,每月薪資新台幣34,775元。 2.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僱用,不適用勞動基準法,享有全民健保、勞保。 四、若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本分局人事室05-2783512轉2658林小姐詢問。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僱人員
114/06/30 ~ 11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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