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科員
公告日期
115/04/29
有效期間
115/04/29 ~ 115/05/05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
● 未具他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 無公務人員考試法及其施行細則所訂限制轉調情形 (但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所訂不受原轉調機關範圍之限制者除外)。
● 無特考特用調任限制。
● 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前科,或涉及該等事件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 代收、代辦、暫收、暫付、墊付、預付等各款項之收支、保管及登記
(二) 依據收支傳票辦理各款項之收支
(三) 填發收款收據
(四) 編造員工薪資及補助保險費給與清冊
(五) 公庫支票保管及填發;有價證券之保管
(六) 辦理公勞保、健保、退休金等造冊費用事宜
(七) 編製公庫差額解釋表
(八) 零用金保管與零星支出核支並登記
(九) 核對各項存款憑證、印鑑及金額
(十) 年度所得稅及補充保費申報
(十一) 其他有關出納業務及交辦事項
詳細情形請洽秘書室 林主任04-22289111ex58031
聯絡方式
其他:
(一) 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二) 報名人員經本局初核,另擇適合者舉行面試或測驗,時間另行通知。
(三) 本案擬擇適合人員參加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面試及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未符合前開資格條件者,請勿報名,如非現職人員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相關資料將逕行銷毀,以符個人資料保護原則。
(四)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銷派。
聯絡人: 梁小姐 連絡電話:04-22289111#58053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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