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約僱人員(稅務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4/28
有效期間
115/04/28 ~ 115/05/04
職務列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38,948元)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南市
條件資格
臺南分局約僱人員(稅務員職務代理人),約僱五等280薪點(38,948元) 須具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認定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工作內容 (一)地方稅徵免作業。 (二)地方稅清查作業。 (三)地方稅臨櫃服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惟如考試錄取人員逾期未報到,仍應於考試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檢具文件 (一)應檢具證件:(請於影本右下角親自「簽名蓋章」,並註明「與正本相符」。) 1.簡歷表(請至臺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市府動態/徵才公告網頁,下載填寫)。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 4.英文檢定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二)意者採線上報名,請於115年5月4日前備齊上述資料,請將您的簡歷表及相關證明文件掃描電子檔email至承辦人信箱,主旨請敘明應徵「約僱人員(臺南分局稅務員職務代理人)」(請務必以電話確認是否依限寄達),以完成報名程序。未依限完成報名或證件檢具不齊者,不予受理。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函復,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四)為落實低碳城市願景,參加面試時請善加利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聯絡方式
聯絡人 張小姐 聯絡電話 2160216分機1255 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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