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桃園特殊教育學校
桃園市立桃園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助理員(約用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30
有效期間
115/04/30 ~ 115/05/08
職務列等
無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2
候補
1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資格,有特教相關經歷者優先僱用。
工作項目
(一)在特殊教育教師督導下,照顧學生、協助評量、教學、生活輔導、學生上下學及家長聯繫等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實際工作內容以契約為主。
*工作細項說明:
(一)協助處理學生生活自理與作息事宜(如盥洗、飲食、如廁等)
(二)協助處理與教學有關之雜務與行政相關事宜。
(三)協助處理學生偶發事件。
(四)維護學生安全,照顧學生上下學工作。
(五)協助教師與家長聯繫。
(六)其他本校臨時交辦有關特殊教育之事項。
(七)寒暑假亦須正常上下班,協助處理行政與教學事宜。
(八)需配合學校指派隨車或輪值夜間學生宿舍工作。
*工作時間原則為每日上午08:00至下午16:00,惟視業務需要指派隨車或夜間學生宿舍工作。本職缺115年4月27日出缺,契約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
*如工作表現良好得以續僱,需按照本校約用人員輪序情況,輪值夜班宿舍管理及隨車工作。
*待遇:230薪點,月酬比照約僱3等支薪(每月31,993元)。
聯絡方式
(一)索取報考簡章、報名表及時間地點:即日起至115年5月8日(星期五)止,請逕自從本校網站下載簡章,報名資料於上述期限內(5月8日下午16:00前)親送或以掛號寄達(以郵戳日期為憑)本校人事室,逾期恕不受理,郵寄報名者,請以電話聯繫人事室確認,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用人員-教師助理員)職務。
1.本校地址:330044桃園市桃園區德壽街10號
2.本校網址:http://www.tsad.tyc.edu.tw
3.聯絡電話(03)3647099轉243王小姐
(二)甄選方式、日期及地點:另於本校網站公告。符合資格者,擇優參加面試,參加面試名單另公告於本校網站,請自行上網查閱並依規定時間到校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榜示方式:正、備取人員錄取名單公告於本校網站。
(四)報名手續:採通訊或自行送件報名,並請依序檢送下列表件(各項證件影印本請一律用A4紙張,切勿使用其他紙張,並請依序裝訂)
1.報名表1份(請事先填妥並簽章)。
2.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各1份。
3.最高學歷證件(正本驗畢返還)。
(五)甄選完竣後,本校將依職員甄審暨考績委員會審議之成績結果,按總成績高低順序造冊陳請校長核定後,陳報桃園市政府核定本次正、備取人員,俟桃園市政府核定後再行公告錄取名單,並個別通知正、備取人員。有關錄取人員應擔任工作項目及上班時間等事項,由學務處統籌決定指派調遣。
(六)錄取人員如未依公告日期辦理報到,應取消其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中依序遞補,候用期限自甄審結果核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
(七)錄取人員報到時,應繳交最近1個月內之公立醫療院所或地區醫院以上合格體檢表一份(含胸部X光透視合格),體檢不合格或患有精神疾病、法定傳染病(短期間無法治癒者)、開放性肺結核及其他妨害教學之傳染病者,得予取消錄取資格。
(八)有關雙方權利義務關係,悉依雙方所簽訂之契約書。
(九)本作業規定暨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相關法令未有規定或補充事項,得經本校職員甄審暨考績會決議之並隨時於本校網站公告。
(十)附則:如因颱風、地震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導致必須更改甄選日期時,於本校電子公佈欄網站公告周知,應考人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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