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竹北市公所
新竹縣竹北市公所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4/29
有效期間
115/04/29 ~ 115/05/04
職務列等
約僱5等300薪點(41730元)至300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新竹縣
條件資格
一、 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院校以上畢業。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情事者。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經營商業或投資情形、第15條所定兼職規定者。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行政院或大陸委員會依相關法令規定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工作項目
一、免費市民公車及黃金通學線相關業務。
二、Ubike微笑單車建置等相關業務。
三、工商普查等相關業務。
聯絡方式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願者請備妥以下文件:線上或郵寄履歷報名表、最高學歷證件及服務經歷證件影本、或其他相關可顯示個人特質之資料,請於115年5月4日(星期一)以前(以郵戳為憑)寄新竹縣竹北市公所(地址:新竹縣竹北市中正西路50號)人事室收,封面請註明「應徵行政室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及白天連絡電話」。
二、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選,不合格者恕不退件亦不函復,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不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如須返還書面資料請附回郵信封。
三、本案聯絡人、電話:許小姐、03-5515919轉216。
備註:自報到日起,至11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即無條件解僱。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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