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美術館

約僱佐理員

公告日期
115/04/29
有效期間
115/04/29 ~ 115/05/07
職務列等
約僱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 高中職以上畢業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1年以上經驗。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 無擔任公司(商號)負責人、董事或監察人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會計帳務(總帳、日計表、控制帳)。 (二)年度預算、代收款控帳。 (三)會計報表及各項表報編製。 (四)會計室公文承辦。 (五)年度概(預)算彙編。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意者請檢具甄選報名表(報名表需親自簽名)至附件下載,含照片、基本資料、學經歷、工作經驗、專長及自傳、身分證及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外國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並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收件截止日為114年5月7日(請掛號寄送並以郵戳為憑,寄至10461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段181號臺北市立美術館秘書室),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會計室佐理員約僱職代」)。 (二) 審查合格人員,將擇優通知甄選;逾期報名或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歷審查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館得予從缺。擇優通知面試,經通知而無法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應徵。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相關機關辦理。 (三) 本職缺正取1名,得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聯絡電話:25957656分機720王主任。 (四) 僱用報酬:每月以250薪點核支(每薪點依行政院規定以139.1元計算約新台幣34,775元整,需再扣除勞、健保及勞退)。 (五) 本職缺預計僱用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15年地方特考分發人員報到前一日止。倘代理原因消失,約僱佐理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求助或資遣補償。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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