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30
有效期間
115/04/30 ~ 115/05/07
職務列等
280薪點(月支報酬38,948元)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專科或大學以上畢業。
2、具體育業務或文書檔案管理相關背景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文書檔案及人民陳情案相關業務。
2、於需要時協處採購及物品設備管理相關業務。
3、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參加應試者,請檢附履歷表、自傳、學經歷證件等影本各1份,於115年5月7日(星期一)前郵寄至本局秘書室(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秘書室約僱人員』職務。
2、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本次面試預訂於115年5月12日下午2時整於本局舉行,請先預留時間。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不再另行公告;又如參加面試人員不符本局所需,得不予錄取。應徵者無法參加面試者,視同棄權,不得異議。
3、審查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所送履歷等資料由本局逕存不另退件或通知(若有需退還者請附上回郵信封)。
4、相關詢問請逕洽本局秘書室張股長(02-25702330轉分機6155)。
5、本局並保有依現況調整業務內容之權利。
備註
1、本職缺係代理本局人員留職停薪期間業務,代理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5年11月2日止,即予解僱。
2.月支薪資約新臺幣38,948元。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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