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

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29
有效期間
115/04/29 ~ 115/05/09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大專校院(含)以上畢業。 2.須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應檢附證明文件)。 3.具政府機關(構)工作經驗者尤佳。 4.具基本電腦文書軟體(包括word、excel、power point等)之操作能力。 5.具基本公文寫作能力。 6.具檔案管理相關經驗(例如參與申辦金檔獎或金質獎、檔案清理、籌備檔案管理評鑑)、或具承辦政府招標採購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檔案清理(含移轉、移交、銷毀或清查)或立案編目之相關工作。 2.辦理檔案管理招標採購相關工作。 3.其他長官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本職缺係本院秘書處之約僱人員職缺。 2.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 】,並確認「履歷填寫」內容無誤,另請上傳照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工作經驗證明文件等資料影本,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3.初審合格者,必要時,得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不退件,檢送之應徵資料僅做本次使用,並將於甄選結束後銷毀),如有疑問,請洽(02)33567023林小姐。 4.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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