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暫僱社工員
公告日期
115/04/29
有效期間
115/04/29 ~ 115/05/12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地址
條件資格
1.資格應符合下列條件之ㄧ:
(1)大學以上社會工作相關科系學校畢業。(應屆畢業可)
(2)領有「專科社會工作師證書」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
(3)「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中華民國國民於公立、依法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曾修習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學分,並修畢5領域15學科,每學科至多採計3學分,總計達45學分以上課程,領有畢業證書與修課證明文件者。
2.具公文撰稿、處理行政事務之工作經驗,熟悉電腦輸入操作與應用。
3.具溝通協調、主動積極、思維縝密及團隊合作等任事態度及才能。
工作項目
1.好日子愛心大平台執行及網站管理維護。
2.辦理好日子愛心大平台行銷活動。
3.其他主管交辦及資訊相關事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附(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局網站-訊息公告-徵才資訊下載:
https://www.sw.ntpc.gov.tw/home.jsp?id=dec5a2b78aef6c85)、(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成績單影本及其他學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資料不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料請使用長尾夾固定即可,勿裝訂);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社會局綜合企劃科暫僱社工員」,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5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綜合企劃科黃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739,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2.報名期限至公告迄日止。
3.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參加筆試、面試,筆試佔總成績40%、面試佔總成績60%;於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4.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結果將公告本局網站(訊息公告-徵才資訊-錄取公告)。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併附足額回郵信封,不足額恕不寄還。
5.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3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或等級相同、工作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6.薪資標準:
(1)月薪3萬8,898元起(服務滿1年依考核晉階,每階1,000元,共7階),具社會工作師證照並具執業執照者月薪加4,000元、具社工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月薪加2,000元、具專科社工師證書月薪加2,000元)。
(2)12月份在職者年終獎金1.5個月,且依實際到職月數比例計支。
7.本局之徵才、育才及留才等人事服務措施,均遵照相關規定辦理,不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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