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

設計師

公告日期
115/05/01
有效期間
115/05/01 ~ 115/05/28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職系
資訊處理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含)以上,具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 (三)具備資訊專業、溝通協調、解決問題與行政處理能力。 (四)具資通安全、政府採購及資訊專案履約管理經驗者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工作項目
(一)辦理資通安全管理法有關技術面之管理事項。 (二)辦理資通安全相關服務之規劃、採購、管理與維運事項。 (三)辦理公有雲之資通安全防護相關規劃。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1.本職缺採線上應徵方式,請於徵才期間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請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專業證照、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等資料。 3.另請逕自考試院全球資訊網(https://www.exam.gov.tw)首頁/徵才區下載應徵人員資料表,於徵才期間內填妥相關資料並務請將資料表以電子郵件寄至[email protected],聯絡電話:(02)8236-6271高小姐。 (二)甄選方式: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經通知後無法親自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本次公開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備註:本次公開甄選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得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1至2名,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如有出缺另行通知派補。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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