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龍井區公所
臺中市龍井區公所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5/04
有效期間
115/05/04 ~ 115/05/11
職務列等
4等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1.大專以上學校畢業者。
2.無規定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及迴避任用等情形。
3.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工作項目
1.辦理民防、守望、原民客委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採線上或紙本報名擇一辦理。
2.線上報名者,請於公告期間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進入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維護個人簡歷、履歷(含自傳)資料內容,並將身分證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專長或經歷證明文件等掃描成一個PDF檔合併上傳為附件,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所取得應試者完整履歷資料。
3.紙本報名者,請檢附下列證件於115年5月11日下班前送(寄)達臺中市龍井區公所人事室(434028臺中市龍井區沙田路四段247號),並註明應徵4等里幹事約僱人員職缺。
4.檢具文件:(1)公務人員履歷表(2)畢業證書影本(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其他重要經歷證明(以上證件請以A4影印依序裝訂成冊)。04-26352411-1151或1152,經初審通過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資料不全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欲退件者請附回郵信封。
5.本職缺為預估缺係代理里幹事安胎、娩假前後及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業務,僱用期限暫定:115年6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惟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應無條件解僱。
6.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備取2名(候用期間3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所亦得予從缺。
7.錄取人員每月按250薪點支給報酬(現行薪點折合率為139.1元,約新臺幣34,775元,另須自付勞、健保、及勞工退休準備金自付部分等費用)。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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