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竹北市公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5/04
有效期間
115/05/04 ~ 115/05/08
職務列等
約僱五等330薪點(44550)元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新竹縣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專科以上土木相關科系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情事者。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經營 業或投資情形、第15條所定兼職規定者。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行政院或大陸委員會依相 法令規定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工作項目
一、道路及附屬設施維護管理及行政業務事項。 二、協助其他課室工程案件。 三、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願者請備妥以下文件:郵寄或線上履歷表報名、最高學歷證件及服務經歷證件影本、或其他相關可顯示個人特質之資料,請於115年5月8日(星期五)以前(以郵戳為憑)寄新竹縣竹北市公所(地址:新竹縣竹北市中正西路50號)人事室收,封面請註明「應徵工務課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及白天連絡電話」。 二、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選,不合格者恕不退件亦不函復,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不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如須返還書面資料請附回郵信封。 三、本案聯絡人、電話:許小姐、03-5515919轉216。 備註:自僱用之日起代理期間至留職停薪回職復職前1日止。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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