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公共汽車管理處

課長

公告日期
115/05/04
有效期間
115/05/04 ~ 115/05/15
職務列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職系
機械工程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基隆市
條件資格
1、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含)以上,並具本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規定及其他不得任用之情事。 3、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大客車購置、租賃、維修保養等相關業務(含電動大客車、柴油大客車、中型巴士、雙層巴士等)。 二、綜理機料課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於公告期限內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以線上同意開放履歷方式應徵,並請務必備妥最近一次派令、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近3年考績通知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佐證資料於事求人網站上傳應徵附件(其中須含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頁,填表人請親自簽名後之掃描檔)。 2、本處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4、聯絡電話:(02)24622171分機217人事室陳小姐。 備註: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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