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5/05
有效期間
115/05/05 ~ 115/05/11
職務列等
4等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屏東縣
條件資格
(一)高級中等學校(機械相關科系)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二)具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及溝通協調能力,做事認真負責且具服務熱忱者。
工作項目
(一) 汽車科工場鑰匙保管及各項物品之存放管理。 (二) 承辦丙級檢定業務。 (三) 汽車科實習設備器材之定期保養維護並記錄。 (四) 汽車科財產教師作品之陳列、保管及學生實習成品之登記保管、盤點、帳冊登記、每月增減、職業安全執行、各項報表填寫、送修及報廢事項。 (五) 汽車科各項設備材料領用、請購、登帳、會驗與核銷。 (六) 汽車科一般行政業務之處理及各項教學訓練資料之整理保管事項。 (七)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聯絡方式: (一)聯絡電話:08-7523781轉215 (二)聯絡人:人事室蘇助理員 (三)E-Mail:[email protected] 二、檢具文件:請於115年5月11日前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須於115年5月12日下午5時前寄達,可電洽本校確認)【1.報名表2.身份證影本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4.其他證照影本至本校人事室(1.報名表2.身份證影本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訓練或工作經驗證明 (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 5.其他證照影本 (如專業證照或相關檢定,無者免)至本校人事室(地址:90083屏東市建國路25號,屏東高工人事室收;信封註明:實習處汽車科技佐職務代理人甄選)】。 三、甄試方式及日期: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談(面談日期另行通知)。 四、約僱期間:自到職日(另行通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到職前1日止(僱用原因消滅或期限屆滿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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