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調查局
法務部調查局高級資安分析師
公告日期
115/05/04
有效期間
115/05/04 ~ 115/06/05
職務列等
聘用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0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一)高級資安分析師1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研究及工作經驗者。(如資訊相關任職經驗、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公告之資通安全專業證照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2、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博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3、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研究工作三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六年以上者。
(本聘用職務比照十等472~582薪點,起聘月薪70,375元,依年度考核表現最高可調升至86,776元)
(二)錄取人員中符合高級資安分析師資格條件,成績達85分以上且排名第1名者為高級資安分析師,其餘成績達70分以上者為資安分析師。
工作項目
本局依聘用人員技能,安排執行下列部分工作,並視需要辦理培訓(例如具程式設計經驗者,本局得培訓後安排研究惡意程式分析或開發網路工具):
(一)研究發展資安事件現場調查工具、技術與流程。
(二)研究、建立及管理惡意程式分析解密等相關技術資料庫。
(三)發展滲透測試作業方法、流程及平臺。
(四)封包分析及密碼。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1、意者請檢附下列文件(每項均為必要文件,未附視為資格不符)郵寄本局: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及認證之中文譯本) 。
(3)相關工作證明文件影本(須載有能證明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研究工作、工作經驗之職稱、服務單位、工作內容及起迄日期等工作證明文件;外國經驗須加附中文譯文) 。
(4)履歷表(請使用本徵才公告所附履歷表檔案撰寫基資、學經歷及自傳等資料,並於填表人欄位簽名)。
2、請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資安工作站聘用人員」及上班時間聯絡電話、下班後聯絡電話、通訊地址,於115年6月5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寄送「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調查局人事室林先生收」。
3、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911-2241轉2419林先生;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911-2241轉8710蘇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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