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
經濟部技工
公告日期
115/05/05
有效期間
115/05/05 ~ 115/05/15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技工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中央機關學校之現職工友(含技工)。
二、具工作熱忱、態度良好,無不良嗜好及紀錄,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
三、具備文書、檔案管理及電腦操作實務經驗能力尤佳。
工作項目
一、 辦理檔案評鑑之補正及系統著錄作業,包含案件及案卷著錄、分編整理、立案編目、保存維護、清理銷毀等檔案管理作業。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請於115年5月15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報名資料至「10015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經濟部秘書處事務科」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技工」字樣(一律採通信報名,並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聯絡人及電話:經濟部秘書處陳小姐,聯絡電話:23212200轉8439。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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