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印刷廠

操作士

公告日期
115/05/06
有效期間
115/05/06 ~ 115/06/04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及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者。(報考者通過初試,於參加複試報到時應繳交「國籍具結書」及「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 2.大專以上畢業,機械相關科系畢業尤佳。 3.熟悉機械相關知識並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機械加工、組裝、維修相關實務經驗1年以上(檢附公司證明或其他相當工作證明)。 (2)具備機械相關職類職業訓練結訓證明且持有機械相關丙級以上技術士證照者。 4.具有印刷或自動化設備相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機器設備維護、管理及零件採購。 2.規劃與採購機器設備及專案計畫執行。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請至本廠網站徵才公告附件區下載(1)報名表及(2)履歷表,填妥後於115年 6月4日前e-mail至[email protected],並將(1)報名表、(2)履歷表、(3)學歷證件及(4)工作相關證明文件等資料,寄至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一段288號 人事室 收(請註明應徵職稱),截止日以郵戳為憑,資料審查合格後,將於本廠網站公布資格符合名單。 2.資格符合者得參加初試(占甄試總成績60%),初試項目為:(1) 機械原理(占初試總成績50%);(2) 機械元件概論(占初試總成績50%)。初試通過者,始得參加複試(占甄試總成績40%)。 3.本案正取1名,另得列備取至多4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12個月內有效,審查不合格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4.本職缺依「財政部所屬事業機構用人費薪給管理要點」辦理敘薪,薪資為 40,888元(第7工等本薪1級)。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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