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

約僱組員

公告日期
115/05/11
有效期間
115/05/11 ~ 115/05/25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 具下列資格條件: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相關系(所)畢業,具學士學位證書、二年工作經驗、英語溝通流利者。 二、 無下列情事者: (一)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二)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三)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四)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五)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六)大陸來臺人士未在臺設有戶籍滿10年。 (七)本館館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八)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或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 三、具以下經驗及能力者尤佳,請提供相關佐證資料: 國際交流、樂齡活動、STEAM課程教學、烘培飲品、推廣行銷、園藝種植、食農教育、環教推廣、美編設計等經驗。
工作項目
一、 擔任工作內容: (一) 科學教育實驗課程及研習活動相關事項之規劃及執行 (二) 科學DIY活動、物料管理、志工培訓及運用 (三) 科學教室物資及設備管理 (四) 寒暑假營隊課程編製及授課 (五) 科學課程教案開發 (六) 創新與研發科學實驗及演示活動 (七) 參與表演戲劇演出 (八) 協助科學教育原理與知識正確性諮詢與確認 二、 實務作業需要: (一) 國際交流活動業務 (二) 樂齡學習拓展業務 (三) 課程教案研發教學 (四) 環境食農教育推廣 (五) 實驗園地場域管理 (六) 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方式: (一) 請於115年5月25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館調閱完整履歷資料。未依規定報名者,恕不受理。 (二) 應送報名資料(請依序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 與資格條件相符之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3. 考試、專業證照或語文能力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4. 身心障礙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資料 二、 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亦不退件。 三、 倘應徵人員均不符遴用需求,得予從缺。 四、 工作期間:自報到日起(試用期間為3個月)。 五、 薪資:280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38,948元)起。 六、 本次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七、 本案聯絡人:謝先生,聯絡電話:02-6610-1234分機1525、業務問題請洽蘇小組,分機1699。聯絡地址:11165臺北市士林區士商路189號(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人事室收)。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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