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5/11
有效期間
115/05/11 ~ 115/06/05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一、國民中學或初級中等學校畢業者,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專長足以勝任者。 二、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等)。 三、具服務熱忱、積極、學習能力強。 四、無雙重國籍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 五、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品德操守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符合條件且有意任職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一、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自行下載,應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並親自簽名)。 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三、最高學歷證件。 四、與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五、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其他事項: 一、甄審通知: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通知參加甄選人數不得低於職缺數5倍,如初審合格人數低於職缺數5倍,應全數通知。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經錄取者,通知當事人,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 二、本次徵才得列候用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6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一般行政科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預計至116年3月下旬,代理期間倘僱用原因消滅,即無條件解僱)。 四、依「約僱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240點報酬薪點支付估算,月酬支金為新台幣33,384元。
工作項目
一、辦理衛生保健及環境教育科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02) 29603456分機2642蔡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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