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內湖區南湖國民小學
臺北市內湖區南湖國民小學約僱書記
公告日期
115/05/13
有效期間
115/05/13 ~ 115/05/19
職務列等
約僱三等230薪點(31,993元,另有交通費補助)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符合下列各款者:
(一) 高級中等學校(含)以上畢業。
(二) 具備Internet、Word、Excel等Office應用軟體作業能力,對人事業務有興趣具執行能力及具服務熱忱及協調溝通能力者。。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僱用後發現其於僱用前已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僱用)。
(四) 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者。
(五) 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或曾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 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並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者。
工作項目
(一)保險及退撫基金異動資料維護。
(二)差勤管理、敘獎令繕發等。
(三)辦理生活津貼及各項補助之核發。
(四)每月人事資料報表之填報及待遇傳輸等。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登入「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線上填寫完整履歷資料(含學歷、工作經歷、個人專長、自傳等),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調閱,務必上傳(1)最高學歷證書(2)工作經歷或訓練等證明文件;逾期報名或資料檢附不齊者恕不受理。
(二)書面初審合格者,依業務需求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經通知面試無法參加者,視同放棄應徵,不合格者或未獲面試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三)本職缺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僱用期限結束或僱用原因消失即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如約僱計畫延長得視服務成績辦理續僱。
(四)聯絡人人事室李主任,聯絡電話:26321296分機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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