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勤益科技大學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校務基金進用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5/13
有效期間
115/05/13 ~ 115/05/27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1. 大學 (含)以上學歷。
2. 具有行政規劃協調能力。
3. 具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4. 具有公文書撰寫與處理能力。
5. 具有護士或護理師資格 及經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合格,取得
證照,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勞工體格(健康)檢查結果之分析與評估、管理及資料保存。
2、協助雇主選配勞工從事適當之作。
3、辦理健康檢查結果異常者之追蹤管及指導。
4、辦理未滿十八歲勞工有母性健康危害之虞職業傷病與相 關高風險勞工之評估及個案管理。
5、職業衛生或健康之相關研究報告及傷害疾病紀錄保存。
6、勞工之健康教育衛生指導身心保護促進等措施策劃及實。
7、工作相關傷病之預防健康諮詢與急救及緊處置。
8、定期向雇主報告及勞工健康服務之建議。
9、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者。
10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工作時間:星期一至五 08:00-17:00
工作期間:按實際報到日起聘,聘期至 115 年 11 月 30 日止。
聯絡方式:
1.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5 年 05 月 27 日止(以郵戳寄件日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應備文件:請檢附
(1)校基人員履歷表,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表格下載處自行下載使用,並請註明日間聯繫電話及 e-mail。
(2)最高學歷、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3)護理師證書及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合格影本。
(4)具其他相關能力、證照等,相關經驗佐證證明(無則免附)。
3.以上資料均請使用 A4 紙張,於期限內寄達臺中市太平區坪林里中山路二段 57號「國立勤益科技大學」環境保護及安全衛生中心收,並請於信封明顯處註明「應徵環境保護及安全衛生中心(職業護理人員)職務代理人」」職缺。
4.甄選方式:經第一階段書面審查合格者,擇期以 e-mail 或電話通知第二階段甄試日期與時間,書面審查未合格者,如須退回應徵之書面資料,請附回郵信封,恕不通知及退件(本案蒐集之相關資料,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辦理)。
備註:
*薪資:依本校校務基金進用人員報酬支給標準表,學士第一年薪級支給(36,182 元),另依實際從事護理工作且領有專業證照證書者,於試用期滿並經本校加給評量小組審議通過後,得簽請核給證照加給(3,000 元至 7,000 元)。
*正取 1 名、備取若干名(備取人員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3 個月,若
正取人員不克報到則依序通知遞補)。
*如有疑問,請洽本校 04-23924505 轉 2576 蔡先生。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