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中區兒童之家

保育員

公告日期
115/05/13
有效期間
115/05/13 ~ 115/05/25
職務列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社勞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一、具社勞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具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保育輔導人員資格。。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81條第1項第1款、第2款及第4款規定之情事者。。 五、本職缺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為5個月。
工作項目
1.兒童生活照顧、身心發展觀察記載與輔導。 2.家童言行管教輔導與安全防護。 3.家童課業輔導。 4.家童原生家庭與親屬及就讀學校之聯繫工作。 5.家務勞動分配與督導及家童垃圾分類資源回收指導。 6.須輪值假日及夜班與服務對象(家童)共同生活。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於115年5月25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後點選「我要應徵」,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職缺應徵畫面。將以下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 1. 兒童及少年安置及教養機構工作人員切結書 2. 現職(最近1次)派令 3. 現職(最近1次)審定函 4. 考試及格證書 5. 畢業證書(最高學歷) 6. 其他相關資料(如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手冊等) 資格審查符合者,另行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不另通知,恕不退件,聯絡人電話:04-22222294轉230、210。 二、本職務到職前應另完成體檢及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保育員
115/03/19 ~ 115/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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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育員
115/03/04 ~ 115/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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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2/04 ~ 115/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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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育員
115/01/20 ~ 115/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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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1/06 ~ 11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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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育員
114/12/29 ~ 115/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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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育員
114/12/16 ~ 11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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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育員
114/11/11 ~ 114/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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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用人員
114/08/27 ~ 11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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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用人員(預估7月底出缺)
114/06/11 ~ 11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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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育員
114/04/30 ~ 11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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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用人員(預估6月中下旬出缺)
114/04/17 ~ 11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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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用人員(預估6月中下旬出缺)
114/04/02 ~ 11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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