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5/13
有效期間
115/05/13 ~ 115/05/20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院本部人事室招募定期契約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定期契約進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分配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倘進用原因消失則該職代人員即需無條件解約。 (一)學歷及經歷: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需檢附足資證明工作年資及內容之經歷證明文件,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二)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 1.線上報名: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徵才公告(徵才編號1150371)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2.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三)甄試方式:面試50%、專案報告50%【請預先準備簡報電子檔(面試當天請攜帶USB隨身碟)及3分鐘口頭報告】,總分8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專案報告題目:人事人員應扮演之角色。 (四)待遇:月薪38,948元。 (五)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 1.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徵才編號1150371) 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4.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 5.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6.其他需繳附文件。 (六)注意事項: 1.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 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通知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6.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工作項目
(一)院本部、中興院區各項差勤及國民旅遊卡管理事項。 (二)差假報表、行政總值、工會會務假窗口。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人事室盧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315。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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