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委員會
原住民族委員會專員
公告日期
115/05/13
有效期間
115/05/13 ~ 115/05/27
職務列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職系
地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法律、地政、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土地管理或都市計畫等相關科系(所)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之考試及格,具地政職系任用資格。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不得陞任之情形。
4.公告截止日前無限制轉調情形。
5.近三年內年終考績至少兩年列甲等。
6.具有原住民身分或具有國土空間規劃、國(公)有土地管理實務工作經驗者,得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1、辦理原住民族土地相關法制作業。
2、辦理原住民族土地使用及管理相關業務。
3、辦理原住民族土地資訊管理系統相關業務。
4、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本職缺係適用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七)。
2、於115年5月2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如具原住民、身心障礙身分、參加英文、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或具國土空間規劃、國(公)有土地管理工作優良實績者,請上傳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3、線上報名流程:至「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會取得履歷資料。
4、初審合格且符業務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本次未獲遴用者,視成績酌列候用名冊,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5、聯絡電話:(02)89953383,高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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