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金門醫院

約用呼吸治療師(職代)

公告日期
115/05/14
有效期間
115/05/14 ~ 115/05/25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金門縣
條件資格
一、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呼吸治療相關科系畢業,並具有呼吸治療師證書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六、二十八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任用期程自任職日起至職代人員復職日止。 (四)可上班日115年6月。 (五)待遇約52410元。(加班費、年終獎金、夜班津貼、獎勵金及縣府留任獎金另計)
工作項目
二、工作內容:呼吸治療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四、報名方式: (一)郵寄:寄件至「金門縣金湖鎮新市里復興路2號-人事室收」,並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之職缺名稱。 (二)親送:自行送件者,逕送人事室,連絡電話(082)-332546分機11859陳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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