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政府

約聘社會工作員(師)

公告日期
115/05/14
有效期間
115/05/14 ~ 115/05/22
職務列等
6等2階
職系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3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東縣
條件資格
一、符合以下資格之一者: (一) 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 (二) 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 二、熟悉電腦Office、Excel等作業系統。  三、具機車或汽車駕照尤佳。 四、自聘用日起至115/12/31,視工作表現(人事考核),據以辦理續聘。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
工作項目
1.強化社會安全網-脫貧方案家庭服務。 2.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請檢附下列資料1式4份: (切結書、履歷表表格,請至本府社會處網站下載臺東縣政府社會處社會工作人員職缺甄選應附表件;網址https://ppt.cc/f2hqLx) 1.切結書。(雙面列印) 2.公務員簡式履歷表。(A4格式、直式橫書、二吋半身照片,含基本資料、自傳及相關工作經驗;雙面列印)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4.工作經歷佐證資料(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5.其他有利審查之經歷(如駕照、社會工作師證書影本等)。 (二)相關資料請於結束日前,寄至本府社會處: 1. 收件人:臺東縣政府社會處社會救助及社工科 郭以樂 小姐 2. 地址:950臺東市桂林北路201號 3. 聯絡電話:089-350-731轉217 備註: 一、 信封請註明應徵「強化社會安全網-脫貧方案家庭服務」約聘社會工作員(師)及白天聯絡電話,並於徵才期限115年5月22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或逕送臺東縣政府社會救助及社工科 郭以樂小姐。 二、 逾期(郵戳為憑)及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三、 本次甄選職缺視需要擇定是否辦理面試,辦理面試時,將擇優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遲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四、 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試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 五、 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聘社會工作員(師)
115/01/28 ~ 115/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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