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5/14
有效期間
115/05/14 ~ 115/05/21
職務列等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商學相關科系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會計工作經驗者。 (二) 熟word、excel、office軟體作業。 (三) 應試者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之情事。 (四) 具會計相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 協助辦理會計審計相關行政業務(80%)。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20%)。
聯絡方式
(一) 本職缺之月報酬為280薪點(約新台幣38,948元),僱用期限:自報到日(115年5月25日後)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暫估至115年10月31日)。倘代理原因消失,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二)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 1.履歷表(含自傳)。 2.身分證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工作經歷證明資料(如有專業證照、英檢相關證明文件,請一併檢附)。 請於115年5月21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寄達10594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謝小姐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主計室約僱人員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或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方式(請上傳完整資料)辦理。 (三) 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函復,另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 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遞補職缺以本次甄選缺額為限,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 聯絡電話:(02)8770-2614 謝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僱人員
114/09/22 ~ 11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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