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
國立臺灣大學行政組員
公告日期
115/05/14
有效期間
115/05/14 ~ 115/05/29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 教育部認可之大學以上畢業。
二、 熟稔電腦文書,良好公文寫作能力,或曾服務於公部門或學校經驗尤佳。
三、 熟悉政府採購法,或有辦理採購標案與履約管理經驗尤佳。
四、 具邏輯思考、分析與處理解決問題能力,或有專案規劃與執行經驗尤佳。
五、 具主動負責、良好溝通協調、樂觀進取,或有團隊合作經驗尤佳。
六、 具網路管理、資料庫操作基本概念或相關資訊處理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 停車場設備(含網路及監視器設備)建置與維護。
二、 停車場設備修繕申請、追蹤處理及建檔。
三、 採購及履約管理。
四、 停車場場地出租與營運管理。
五、 專案規劃及執行。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注意:本校因業務需要,在不違反相關規定,日後得調整本職缺進用人員之工作項目或調動至其他工作場所服務。
聯絡方式
1.意者請備妥下列證明文件影本:(1)校聘人員履歷表(請檢附2吋半身照片)(2)國民身分證(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有關「校聘人員履歷表」,請至國立臺灣大學/行政組織/人事室/常用表單/行政人力組(第五組)/校聘人員/校聘人員履歷表處下載
https://www.personnel.ntu.edu.tw/News_n_169_sms_10279__CSN_31447.html
3.請於115年5月29日(星期五)前將個人履歷等相關資料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10617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總務處事務組李小姐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總務處事務組行政組員」);或將應徵資料電子檔e-mail至[email protected],並於郵件主旨註明「應徵總務處事務組行政組員」,未標明者恕不受理。
4.聯絡電話:02-33662234轉123(李小姐)。
備註: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辦理面試,資歷不合或資料不全者,恕不退件及函復。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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