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
新竹縣政府聘用人員
公告日期
115/05/15
有效期間
115/05/15 ~ 115/05/22
職務列等
六等280(38948元)至六等376(52301元)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竹縣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專長足以勝任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情形者。
4.諳客語尤佳。
工作項目
1.河川巡查及危害河防安全查緝。(C00401601)
2.辦理縣管河川及區域排水工程發包案件執行。
3.鑿井及地下水權申請等業務。
4.水利用地變更等。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自傳)內容無誤)】,並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須完成駐外單位驗證並附中文譯本)、相關行政或工程實務工作經驗證明、語言檢定證明、其它證照、及office文書處理證明文件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本職缺(聘用6等280薪點,月薪38,948元),視甄選結果擇優至多備取2名,後補期間為3個月,錄取結果將登載於本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hsinchu.gov.tw/)訊息中心/一般公告項下。
3.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工務處水利科蕭科長(聯絡電話:03-5518101分機6310)。聘用期限: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4.聯絡人:新竹縣政府人事處楊先生,電話03-5518101分機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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