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故宮博物院
國立故宮博物院聘用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5/14
有效期間
115/05/14 ~ 115/05/29
職務列等
7等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符合下列學經歷專長資格之一者: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二年以上會計相關工作經驗者。
(二) 諳主計法規、內部審核等基本相關法令。
(三)具備電腦文書系統(EXCEL、WORD)操作能力。
(四)諳政府採購相關法令,具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格證書者尤佳。
(五)應徵人員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情事。不得具有公司(商號)負責人、董監事身份情形。
工作項目
(一)辦理會計業務相關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待遇: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敘328薪點,折合金額(折合金額45,624元)。
(二)報名方式及檢附表格:
1.應徵表格:請至「本院網站首頁→關於故宮→博物館行政→政府資訊公開→申請表單下載→國立故宮博物院應徵表格→國立故宮博物院應徵表格(職務代理人)」下載及填寫。
2.線上報名:請於115年5月29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並線上填寫履歷(含學經歷、自傳),並將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取得外國學歷請附駐外館處驗證文件)及語文檢定、專業證照或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等相關資料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後上傳。
3.通訊報名:請於115年5月29日前將應徵表格、履歷表等上述相關證明文件以A4格式依序裝訂,郵寄至「故宮博物院主計室陳小姐收」(地址:111001臺北市士林區力行街11號),並於信封註明「應徵主計室聘用職務代理人職務」,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 者以放棄論。
(三)甄試及錄取公告程序: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將不另行通知,所寄書面應徵資料如需返還者,請附足資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本次甄選,得視成績增列候補至多2名,期限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娩假及休假期間之職務代理,工作期間預計自實際報到之日起至代理期間屆滿前1日止。期間倘代理原因消失,約聘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五)聯絡電話:(02)28812021轉 2965陳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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