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歷史博物館

書記

公告日期
115/05/15
有效期間
115/05/15 ~ 115/05/22
職務列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 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一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 二、 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ㄧ者。 三、 具辦理出納事務者為佳。(如有者,請於履歷說明工作經歷)
工作項目
一、 辦理本館出納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工作。
聯絡方式
一、 採「線上報名」方式(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請於公告截止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請將下列相關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報名逾期或應檢附之資料不齊者均視同資格不符。 (一) 現職派令及最近1次銓審函(現職非本職缺職系者,應另上傳得調任本職系之審定函等資格證明)。 (二)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二、 甄選方式: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如不符或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 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 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自115年6月9日起出缺,須俟人員調職後始得到職,如屆時原佔缺人員因故未調職,則取消錄取資格。 五、 聯絡人: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361-0270轉608林小姐;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361-0270轉501秘書室莊主任。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書記
115/05/05 ~ 11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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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記
115/04/14 ~ 11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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