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約聘督導(預估缺)

公告日期
115/05/15
有效期間
115/05/15 ~ 115/05/24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328至424薪點(新臺幣45,624元至58,978元)新進人員須自計畫所訂最低薪點起支,並依考核規定晉級。 一、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長期照顧、公共衛生、醫護、社工等相關碩士學位,並具有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者。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得有長期照顧、醫護、公共衛生、社工等相關學士學位,並具有4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者。 三、國內外專科學校,長期照顧、醫護、公共衛生、社工等相關科系畢業,具師級專業證照,並具有5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者。
工作項目
一、長照人員訓練及服務品質管理。 二、長照機構之督導考核、設置管理等。 三、長照機構及人員之服務聯繫。 四、長照服務之爭議調解及權益維護。
聯絡方式
郭小姐/02-27208889分機7104 備註 1.本次甄選採線上報名,請確認人事總處事求人網站(請確認必要文件均已上傳)完成報名。 2.聘用期間: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於115年7月1日出缺,聘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並自實際到職日起依本局約聘(僱)人員考核要點試用3個月,試用考核成績不滿70分者,予以解聘(僱);116年度依聘僱計畫及成績考核一年一聘僱。 3.新進人員需自計畫所訂最低薪點起支,並依考核規定晉級。 4.本職缺錄取人員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之情事,並不得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兼職等相關規定。 5.具身障手冊(證明)或原住民身分者佳。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聘督導
114/04/23 ~ 11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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