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

技工

公告日期
115/05/15
有效期間
115/05/15 ~ 115/06/10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技工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一)需為中央機關、學校之現職工友、技工或駕駛。 (二)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三)需高中職(含)以上畢業或同等學力證明。 (四)能積極任事,學習及付出者。 (五)公立機關或衛生所體格檢查合格者,足以勝任所擔任之工作。 (六)具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如具備相關技術士證照或水電專長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本會日常庶務工作。 (二)協助各類行政文書檔案資料彙整。 (三)簡易辦公器具及水電維修。 (四)臨時指派事項。
聯絡方式
(一)115年6月10日(星期三)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80661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收,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技工」,一律採通信報名,並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應檢附資料 1、履歷表1份,並貼妥2吋照片。 2、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影本1份。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或或同等學歷證明影本1份。 5、專業證照或專長證明(非必要項目,提供者尤佳)。 (三)聯絡人 本會秘書室宋小姐,07-3381810分機261617。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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