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分署

工友

公告日期
115/05/15
有效期間
115/05/15 ~ 115/07/01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工友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須為中央所屬機關學校(超額或非超額)之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2.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及記錄,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 3.具備基本電腦操作能力。 4.公立醫院或衛生所最近三個月內體檢合格者(通知錄取後繳交)。
工作項目
1.協助辦理行政事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3.待遇依工友工餉薪點150,月支報酬新台幣36,510元。
聯絡方式
1. 報名日期:報名資料請於115年7月1日前郵寄至本總隊(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2段橋頭1號),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工友、駕駛徵選」(一律通訊報名,並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應檢具資料如下: ◎履歷表。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或同等學歷證明文件影本1份。 ◎最近3年考核成績表或考績證明書。 3.面談甄選:經本分署書面審查合格者,另行面試評選後,各擇優錄取正取2名、備取若干名,逾期、資格不符或非現職人員,恕不受理,報名文件亦不退還。 聯絡人:秘書室 金小姐,電話:02-89669870 分機2504。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