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
宜蘭縣政府技士
公告日期
115/05/18
有效期間
115/05/18 ~ 115/05/24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交通技術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宜蘭縣
地址
條件資格
詳見簡章
工作項目
(一)辦理停車場規劃設計、監造暨相關行政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或「人事服務網」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應徵職缺,並應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資料是否完整並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另將相關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完整上傳(資料未全(含簡要自述空白)者,視為資格不符)。
(二)本職缺適用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七)、留任獎金及工程獎金。
(三)資格符合者通知面試;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四)面試時間及地點,擇期另行通知。
(五)連絡電話:03-9251000分機:2283,聯絡人:李祐玫;或洽宜蘭縣政府交通處號誌及停車管理科詢問。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技士
115/04/30 ~ 115/05/06
原始連結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