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
內政部科員
公告日期
115/05/18
有效期間
115/05/18 ~ 115/05/28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
三、 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四、 熟諳電腦文書作業、具溝通協調能力、個性主動積極、細心負責、反應敏捷、配合度高者佳。
五、 具殯葬管理相關經驗者佳。
六、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或其他依法令限制任用資格或不得轉調之情形。
七、 身心障礙者佳。
工作項目
一、 辦理殯葬管理制度之規劃研訂事項。
二、 辦理殯葬設施之規劃、推動及輔導事項
三、 辦理殯葬服務業之管理規範事項。
四、 辦理殯葬服務之消費者保護及宣導事項。
五、 辦理殯葬管理業務績效評量業務。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5年7月1日出缺。
二、本職缺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及個人資料校對網站,編輯及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三、 報名資料將先行審查,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者不另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本職缺得酌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5個月。
四、 請至內政部網站/本部徵才/內政部宗教及禮制司殯葬管理科科員職缺外補公告,下載公開甄選基本資料表(空表),填妥後請E-mail至[email protected];聯絡電話:02-23565372(內政部人事處任免考用科黃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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