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委員會
客家委員會約僱人員(藝文傳播處文化藝術科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5/18
有效期間
115/05/18 ~ 115/05/25
職務列等
五等(280薪點,38,948元)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一、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專院校以上畢業。
二、熟悉Word及Excel等MS-Office電腦文書處理及一般資訊網路運用能力。
三、認真負責、配合度高,具服務熱忱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有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者。
工作項目
一、 「客家藝文團隊補助」相關業務
二、 客家合唱比賽相關業務。
三、 歌謠班交流觀摩賽相關業務
四、 國慶大會展演相關業務。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5年5月25日(星期一)前,請將履歷表、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及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寄達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7樓(以郵戳為憑)或親送本會(秘書室收發),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所應徵之職務(藝文傳播處文化藝術科約僱職務代理人),如未於期限前完成者均視同未報名。
二、應徵者若聯絡電話或地址資訊填寫有誤(或漏列),本會不負聯繫未果之責。又不符合資格者請勿寄送;符合資格者擇優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可約僱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薪資280薪點(約新臺幣38,948元)。本會新進約僱人員契約以三個月為原則,如表現良好則可續約。
四、本職缺亦可線上投缺,請於期限前將履歷及畢業證書等佐證資料上傳。
五、本次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
六、聯絡電話:(02)8995-6988轉592楊小姐(人事問題) / 轉306彭科長(工作內容)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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